各部门、各学院、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系统地反映2015年学校在党政、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和重要成果,认真做好《景德镇陶瓷学院年鉴》(2015年)的编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时间:2016年3月5日—4月30日
二、收集内容
1、学校党政工作材料由党办、院办提供。内容包括:2015年学校概况、2015年党政发文目录、新增重要文件选编、2015年大事记等。
2、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机构、党政领导名单由党委组织部提供,内容包括:2015年学院党员基本情况,各党总支党员人数,各党总支党支部数、机构调整情况、2015年党政领导、党政机关、直属单位负责人名单、教学院(系)负责人名单等。
3、对外宣传报道情况由党委宣传部提供。内容包括:2015年对外宣传报道情况等。
4、统一战线工作资料由党委统战部提供,内容包括:2015年各民主党派基本情况,民主党派市级以上成员名单,担任副处级以上职务党外人士情况,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单等。
5、教职工情况资料由人事处负责,各学院配合提供,内容包括:教职工基本情况,专任教师分布情况,教职工变动情况,享受国家或省政府津贴专家名单,获新世纪国家、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名单,江西省十大科技创新人物、井冈之星,赣鄱英才、中国陶瓷艺术大师、中国陶瓷艺术设计大师、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名单、江西省青年科学家培养对象、江西省文化艺术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导师等,在职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名单,聘请兼职(客座)教授名单,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和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名单,2015年教师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名单,选送教师参加省教育厅资助的国内、国外重点大学研修工作人员名单,2015年引进博士、硕士人员名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招博士后的情况等。离退休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名单。
6、教学工作资料由教务处负责,各学院配合提供,内容包括:2015年国家、江西省教学团队,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特色专业和江西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江西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江西省高等学校优质课程,学校优质课程,新增本科专业,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江西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普通本专科专业设置等基本情况,实验室、教研室基本情况,2015年本科生取得学士学位名单,2015年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情况,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立项、出版教材和教育教学成果获奖等情况,国家教改项目和省级教改项目结题情况,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项目获得立项情况。专业教学实习基地情况。
7、学科建设工作资料由研究生院提供,内容包括:江西省高等学校“十二五”重点学科,学校重点建设学科,学术团队基本情况,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情况,2015年新增省高水平学科和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等情况。
8、研究生培养资料由研究生院提供,内容包括: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和2015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2015年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情况及在校硕士研究生情况,2015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名单,获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省级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立项及省研究生导师培养计划资助情况,研究生创新工程和获得江西省研究生创新资金项目情况,研究生获得省教学建模竞赛和江西省美展及韩国陶博会世界大学生现场陶艺制作竞赛奖励名单等。
9、科学研究资料由科学技术处和产学研合作处提供,内容包括:学校科研及服务机构基本情况,2015年校级及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情况,重大横向项目和纵横向科研经费情况,教职工发表学术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申请各类专利情况和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及实用新型专利情况,2015年获得校级及市级以上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
10、对外交流资料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供,内容包括:2015年教职工出境访学、考察、参加学术会议情况,2015年境外人士(港澳台人士)来校访问情况,2015年外籍教师来校工作情况和在校留学生情况,及互派访问学者、联合培养研究生、互换生,夏季进修学院项目和学期班情况等。
11、学生教育与管理资料由学生工作处和团委提供,内容包括:2015年学生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单及其他奖学金。2014—2015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十佳自强大学生、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团干)、优秀社团和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名单,2015年学生集体、个人获市级以上奖励情况等。2015年获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金和“爱心接力”助学基金资助名单。
12、招生就业工作资料由招生就业工作处提供,内容包括:2015年招生及在校学生来源情况,2015年毕业生就业情况及毕业生年底就业去向情况等。
13、学生体育活动由人文社科学院提供,内容包括:2015年校第37届田径运动会教职工和学生(集体)获得奖励情况,在校大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各类体育比赛获得奖励情况等.
14、教师文体活动资料由工会提供,内容包括:2015年教职工(集体)参加校级或市级以上各类文体活动获奖情况等。
15、教职工(集体)获市级以上奖励情况由各部门、各学院提供,内容包括:2014年集体获市级以上奖励情况(含获奖单位、荣誉称号、授奖单位、授奖时间),2014年教职工获市级以上奖励情况(含获奖个人、荣誉称号、授奖单位、授奖时间)。
16成人教育专业设置基本情况和2015年成人教育(脱产)在校学生情况等资料由继续教育学院提供。
17、学校教育基金会、各学院需提供:2015年学生获学校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名单,晏清奖学金、闽龙奖学金、现代陶瓷设计奖学金、新跃助学奖学金、余登辉青年自强奖学金、乐陶·千鸿奖学金、大军基金、中窑窑业科技创新活动奖学金、理想卫浴助学金、“蒙娜丽莎”奖助学金等名单。
18、其他工作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其中,2015年校舍面积情况由后勤管理处提供,2015年财务收支情况由计划财务处提供,2015年学校基本建设情况由基建处提供,2015年购买单价1万元以上仪器设备情况和仪器设备总值情况由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供,2015年档案资料建设情况和图书资料建设情况分别由档案馆和图书馆提供。
19、在编印《景德镇陶瓷学院年鉴》(2015)中有未列收集内容的,视性质由档案馆指定相关部门提供,以上收集资料的时间均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科技艺术学院2015年年鉴自行收集和编辑,于5月30日前将电子稿和打印稿交至档案馆。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学院、各直属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做好资料收集编写工作,在资料收集编写过程中,力求全面、系统、真实地反映2015年学校各项工作的基本情况和重要成果。
2、收集的资料数据均以档案馆提供的表格为准,并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详尽; 电子表格在QQ群:101249025下载。
3、报送的材料需提供电子稿件和纸质稿件各一份,其中纸质稿件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于2016年4月30日前报送档案馆(行政楼309楼办公室),电子稿件直接发送至邮箱:ty_dag@126.com 。
联系人:邹金成 联系电话:8499853,13879830283(6297)
特此通知
档案馆
2016年3月3日